115.09.25 【專家之眼】守住長者老本 先堵制度漏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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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9-25 15:30 聯合報/ 陳清雲/立法院法制局前局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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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社會局前社工督導涉嫌利用管理受監護宣告長者財產之便,異常提領五名長者存款逾一千二百萬元,檢警並在其住處查扣多件名牌精品,目前已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。個人是否犯罪及最終法律責任,自應由司法釐清;但更值得追問的是:為什麼長者財產持續遭異常提領一年多,卻直到承辦人離職交接清查時才被發現? 受監護宣告的長者,往往已無法妥善處理自己的財產,需要由他人協助管理。這些錢不是冰冷的帳戶數字,而可能是長者工作一輩子累積的老本,是支付安養、醫療及長照費用的最後依靠。政府既然介入弱勢長者的財產管理,就應建立比一般財務管理更嚴密的防弊機制。 金融機構處理金錢,有一項最基本的內控觀念,就是不能讓同一個人從頭做到尾。衛福部也指出,公部門管理受監護人的財務,通常採取「錢、章、帳」分別管理,以達防弊目的。既然已有這些原則,更應追問:這起案件為何仍能發生?究竟是制度規範不足,還是執行環節失守? 政府管理弱勢長者財產,應建立「一個人不能完成一筆交易」的防線。存摺、印章分開保管,提款、核章與對帳由不同人員負責;一定金額以上支出採雙人覆核,並定期與金融機構資料勾稽。若短期內出現密集提款、請領金額與實際支出不符,或帳戶餘額異常減少,更應立即示警、查核,而不是等到人員離職交接才發現問題。 這並非不信任社工。多數社工長期在第一線承擔繁重工作,專業與付出值得肯定。恰恰相反,健全內控也是保護社工。好的制度不能建立在「相信每一個人永遠不會犯錯」之上,而應讓守規矩的人有所依循,也讓想伸手的人沒有機會。 更值得注意的是,目前各地方政府對受監護宣告者財產的管理方式並不一致,衛福部也表示將檢討相關制度。這顯示問題不能只停留在台北市單一個案,而應提升到全國制度層次檢視。究竟是規定不足、權責不清,還是「有規定卻沒有落實」?都應趁此次事件一次釐清。 台灣已進入超高齡社會,隨著失智、失能人口增加,需要監護、輔助或由他人協助管理財產者勢必增加。中央應藉此全面盤點各縣市相關財產管理流程,訂出一致的最低內控標準,建立「分權保管、雙人覆核、定期稽核、異常預警、輪調交接」五道防線;必要時再加入跨單位或外部抽查,不能讓保護弱勢者財產的制度,只靠承辦人的自律。 一千二百萬元能追回多少,有待司法程序處理;但制度改革不能等法院判決確定才開始。今天受害的是五名長者,明天也可能是更多無力替自己發聲者的老本。 長者把晚年財產交由國家協助管理,國家就有責任守住最後一道防線。真正好的防弊,不是出事後才把伸手的人抓出來,而是從制度上讓人無法輕易伸手。 | |